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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站教程 2年前 (2023)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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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剧院的儿童剧坐哪些位置适合观看

演出规定:一般非儿童剧目都会有【儿童说明】,1.2米儿童谢绝入场。4周岁孩子可能是不能入场的。实际体验:我大概是在孩子3岁左右开始带着她去看剧的,当然是专门的儿童剧目。上海有个【小伙伴剧场】,演出频次蛮高的。剧情简单、互动性强、时长比较短。现在也有更多儿童专属剧场,会引进一些国外品质更好的剧目,上海就有”小不点大视界“,特点是小型剧场,强互动性。父母希望孩子能多接触一些雅致的艺术,初心是很好的,实际上孩子可能并不买账,孩子的理解力、专注力等客观条件不一定满足,也就是不要”揠苗助长“,给孩子留下看剧痛苦的误会。分享今年我实际经历的两个看剧体验:1.《我,堂吉诃德》VS《绿鸟》 这两个剧正好排在同一周,一个是周五晚上,一个是周日下午。《我,堂吉诃德》是七幕人生做的中文版,我们的位置在一楼第三排,看得清演员的每个表情。我津津有味,女儿有选择地时而专注,更多时候哈欠连天。《绿鸟》在上海戏剧学院剧场演出,剧情特别简单,定位就是儿童剧,我们是二楼接近最后排的位置,看了不到20分钟我就睡着了,女儿全程专注跟着互动。结束后,我问8岁小妞哪个剧好看,她毫不犹豫——《绿鸟》!她也说《我,堂吉诃德》演得挺好的,就是有些地方看不懂,有些地方好吓人(监狱部分)。2.《音乐之声》也是七幕人生做的中文版(声明我真不是她家的托儿),娘俩坐在一楼非常后排的位置。女儿看过《音乐之声》电影版很多次,对剧情和音乐非常熟悉了,她本来就喜欢这部电影,所以对真人音乐剧是很期待的,全程跟唱,嗨翻全场。我们旁边坐了一对母女,孩子看起来幼儿园中班左右,非常可爱的小女孩。妈妈大概是怕女儿看不懂,不停地在给孩子介绍剧情,小女孩只对上校家七个孩子出场感兴趣,只要孩子不在舞台上,小女孩就喊“妈妈我不想看了,我们走吧。”妈妈是相当希望孩子能看完剧的,一方面票是花钱买的不希望浪费,另一方面大概就是希望女儿能欣赏经典剧目,所以就变成了妈妈不停发现亮点说给女儿听,试图引得女儿注意。如此反复,坚持了上半场,母女俩下半场就没有再进来。能否在买票之前就先判断孩子会不会感兴趣呢?今年《Cats》巡演,我自己是想看的,很纠结要不要带女儿去,毕竟机会难得,如果她不喜欢中途退场好浪费钱。于是我先带女儿看了电影版,她确定想去看现场,才买了票。更意外的是,她看完现场简直着魔,在家反复播放来听。其实很多经典剧目/演出都已经有高清影像/电影,如果想带孩子去看现场,不妨先在线看看,确定可以去再买票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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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注射执行死刑,受害家属可以要求观看吗

受害者家属观看注射死刑确实有一种“正义得到伸张”、“大仇得报”的感觉,但从法律法规的角度讲,无论是枪决还是注射死刑,受害者家属是万万不会被允许现场观看的。死刑是一种极刑,根据2009年6月份的数据,实质上废除死刑的国家占70%,保留死刑的国家和地区约有58个,我国就是其中之一。上了年纪的人可能都有印象,在六七十年代,不少死刑犯临刑现场都是公开的,允许部分群众现场观看,那个时候由武警负责押解和枪决,震慑作用非常大。那个时候不仅临刑现场是公开的,执行前往往还有游街、示众的过程,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1979年左右,1979年之后就很少见到了。1979年-1997年之间,虽然仍使用枪决作为临刑手段,但临行现场几乎不公开了,比如1984年最高法、、公安部等5部委明确要求“执行死刑不准游街示众”,1988年更是下发《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明确游街示众的做法是违法的,必须坚决制止。其实《刑事诉讼法》中早有规定,即“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鉴于死刑是由最高法负责复核的,所以最高法负责执行命令的公布,执行一级的法院在收到死刑执行命令后的7天内负责执行,但具体时间、具体地点是不会公布的,更不会出现公开执行的情况。死刑执行组的人员有严格的界定,包括执行一级法院的工作人员、同级检察院的派员、法警或武警、法医等,他们各司其职,有的负责统筹指挥、有的负责临场监督、有的负责具体执行、有的负责确认死亡。除了执行组的人员以外,包括受害者家属、死刑犯家属等在内的任何近亲属或群众都是不被允许出现在临刑现场的,执行死刑的过程虽然会被录像录音记录下来,但仅会作为档案的一部分被保存下来,绝对不会向社会以任何形式公开。有人可能会担心“不公开如何保证没有暗箱操作”?其实大可不必有这种担心,首先,同级检察机关会派员监督全部过程,再者,执行前会通过各种形式“验明正身”,比如询问被执行人的名字、年龄、罪行、家庭住址等等,还会与案卷中的照片做详细的比对。执行程序启动到遗体火化的全过程都会形成笔录、影音资料,并逐级上报到上级法院,一直上报到最高法院为止,程序严谨而缜密,没有任何暗箱操作的空间。从1997年开始,我国“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引入注射死刑”,从那时候起,枪决和注射死刑并行,少数地区注射死刑已经完全取代了枪决。如果说枪决是在空旷的刑场进行的,尚有条件允许受害者家属等群众进行现场观看,那么注射死刑根本就不具备允许闲杂人员进行观看的客观条件,因为注射死刑或者是在封闭的药物注射室内进行,或者是在狭小的注射车内进行,空间都十分有限,况且卫生条件要求极为苛刻,除了能容得下执行组的成员,没有更多的空间供他人落脚。现在临刑现场之所以不公开,最主要的原因有三个,一是大家的法律意识都很强了,都深知法律的红线在哪里,比起古时候在人流量大的“菜市口”执行死刑以达到威慑、震慑、警示的作用来说,现在没有必要再通过这种达到普法的目的了;二是现场公开也不利于秩序的维持,血腥的场面还会给部分人留下心理阴影;第三就是对死刑犯人格尊严的维护和尊敬,虽然他们罪大恶极,但是最基本的人格还是要维护的。综上来说,除了执行组的人,包括死刑犯近亲属、受害者近亲属在内的任何人都是不能“见证”执行过程的,这是司法层面的硬性要求,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确认被执行人死亡后,大多数地区都会一套流程走下来,死刑犯的家属会被通知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死刑犯的骨灰,只有条件有限的地区才会移交遗体,由家属自行火化安葬。总而言之,死刑从“公开”到“不示众”体现的是司法的进步,是文明的进步。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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