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员工管理制度
目前,报业人事制度呈现多种形式,这既促进了报业的发展,也带来人事管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既要承载和解决历史遗留的一些问题,又要着眼现实和未来抓好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深化人事和用工制度,使人力资源为报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支撑作用。
■报业人事制度的“夹缝”现象是由报业所处的环境、地位所决定的
报业的人事制度,各地、各单位都有差异,多数既不同于机关、事业单位,又不完全实行企业的办法,这是由报业所处的环境、地位所决定的。在社会转型期,这种现象更加突出。
人事制度取决于对报社性质的认定,多数地方认定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许多地方的党委机关报未成立党委,由社委会或编委会行使党委的职能,从这个角度来看,报社是党委的一个部门,执行各种相关制度、纪律都参照党委的规定;在经济上采取“自收自支、照章纳税”的办法,与其他国有企业一样自主经营,从这个角度看,它又是企业。
这种性质决定了报社的人事管理的模式。改革开放后,报社的改革也在深化,许多地方成立了报业集团,未成立报业集团的报社,其经营方面也呈多元化发展。在发展过程中,除了办报之外,又形成了许多经营性的企业,原有的人事管理制度已不相适应。因此在正式员工之外,又有临时工的说法,以后又出现“聘用人员”的说法。改革比较快的单位,已经打破了“正式员工”与“聘用员工”的界限,一律实行聘任制,同工同酬。改革难度大的单位实行多种用工形式,如有些报业集团的用工制度分为五类:正式工(一般为老员工)、紧密型聘用人员、次紧密型聘用人员、松散型聘用人员、临时工。正式工不签合同,几乎是终身制,不犯大错,原则上不能“炒”。紧密型聘用人员与正式工差不多,所不同的是要签合同,合同到期后可以不续约。次紧密型聘用人员的一些基本待遇比紧密型的低一些,待成为骨干后再转成紧密型聘用人员。松散型聘用人员多为各部门自聘,工资待遇由各部门自定。临时工一般是工作不太固定、经常更换人员的工种,如送报员、按所拉广告提成的业务人员等。不管哪一种用工形式,国家的一些政策如社保等都要按规定执行。
■同工同酬为何难以实行■
近年来发生的新闻从业人员背离职业道德的事件,相当一部分发生在聘用人员身上。原因是一些松散型的聘用人员缺乏归宿感。有的报社甚至连国家规定的社保等也未购买,聘用人员有后顾之忧,所以就出现了一些短期行为。
新闻单位当然能看到同工不同酬的弊端,却又长期不予解决,原因何在?这是国有企业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那些“资历长”的老报社中老员工较多,考虑老员工长期在报业工作的积累和对报社做出的贡献,必须给予较好的待遇。同工同酬的前提是弄清市场的劳动力价格后,参照这种价格定出人员的岗位报酬,如办公室工勤人员1500~2000元可请到,而老职工已经是3000~4000元了,如果实行同工同酬,就必须把老职工的工资压一点,把招聘人员的工资提一点,这势必引发老员工的思想震荡,不利于和谐稳定。另外,老员工过去的工资并不高,而离退休的年限又接近,工资降下来对他们的生活影响较大,也是对他们长期以来所做贡献的不尊重。所以,碰到这种情况,很多单位都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还有一种就是紧密型与次密型、松散型的聘用人员的待遇不同,也有一定的客观原因。紧密型聘用人员一般是通过严格程序、层层把关进来的,如某集团紧密型聘用人员采取报名筛选——考试——面试——人事部门提出意见、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总体上素质较高,比较整齐,差别不大。而那些以松散进来的聘用人员,往往是具体部门在缺人的情况下匆忙引进的,虽不乏高手,但参差不齐,差异很大,总体上不如严格程序进来的人员。这也给同工同酬带来操作困难。
随着时间的推移,老一代人员的离退休,“老人老办法 ,新人新办法”的情况也会逐步消失。而那些新组建的单位都是新人,应尽量实行同工同酬,当然前提必须是严格进人手续和完备考核淘汰制度。对于那些还实行多种用工制度的单位,可建立激励机制,让那些德才兼备的人员有机会向更高层次的聘用岗位转岗,以增强聘用人员的归宿感和责任感。
■实施行政配置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
长期以来,人事部门只是满足于人员的调配、任免和一般性的管理。虽然报业实行的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但由于报社是意识形态特别强的行业,“人治”的色彩特别浓厚,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比一般企业难度大得多。要破除传统的观念, 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就必须研究报纸行业的特殊性。我们常讲,党管干部,党管,党管导向,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按照老一套来管理干部。对人员的配置应该从过去的完全运用行政手段,转为行政与市场配置相结合,采编部门以行政配置为主,辅以市场配置;经营部门如果是充当行政管理角色的,与采编部门相同,如果是广告、发行等一线经营人员,应以市场配置为主、辅以行政配置。
为什么说这与党管干部不矛盾呢?党管干部无非是要选准人,我们引入市场机制,在人才的发现和使用过程中重视市场的作用,更能选准人。报业人力资源引入市场机制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是建立公开的机制,这与市场经济的公开性、开放性是一致的。开放性就是要畅开了解干部的信息渠道,开拓人才的视野,不浪费真正的人才。公开性就是要强调透明度,改变选用干部的神秘化和封闭状态,更准确地选好干部。
二是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建立内部人才流动机制,决不能让人才闲置甚至被扼杀。有的人在这个岗位上无所作为甚至可能是蠢才,但在另外一个岗位上可能就能发挥潜能,所以要在报业内部建立人才流动的制度,为员工创造释放才能的机会。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做法,为内部人才流动创造良好的机制,这也是按市场原则配置资源,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以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让人才公平地进入内部“市场”竞争,从而改变论资排辈等各种限制人才的状况。
三是重视人才的价值,形成鼓励创新的机制。这几年出现高薪挖新闻人才的情况,这说明人才有价。实际上,报业内部已有一个无形市场,新闻从业人员的报酬与业绩有关,这与过去谁的职务级别高谁的工资就高的报酬制度已不同,过去靠的就是行政配置职位,再用行政手段根据职位配置工资。现在按照岗位、工作性质和本人的努力程度、绩效情况挂钩,工作业绩显著的员工收入可以超过“一把手”。现在新闻单位的管理层的工资可能比下属一些人低,也许是合理的,可能下属某些人的绩效特别显著;也许是不合理的,可能高层未按照市场原则进行配置,高层管理人员的劳动价值被低估了。
四是像生产产品一样,投入资金生产人才。人才资源开发与生产和流通的投入相比,投资其实并不大,许多人往往愿意将大量资金用于企业生产和商品流通中,认为理所当然,但如果对人才培养的投入太少,没有和人力资本配合,可能就会花钱多却效率低,成本高但效益差。
至于发行、广告等纯经营单位,更可以放开一点来做,完全可以实行市场配置为主。这些单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对人的选择,不管是正式员工还是聘用员工,谁能赚钱就用谁,有些发行员、广告员及相当一部分中层的经理是靠市场配置的,他们已成为职业经理人,如《南方都市报》有一位农村来的发行人员,属松散型的员工,完全靠发行业绩来领取报酬,为了赚钱,他一直持续研究发行理论和技巧,业绩越来越显著,后来当上了一个发行部的副经理。但以市场配置为主并不意味着新闻单位对此甩手不管,因为对一个人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基本素质还是要考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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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哪些轰动一时的悬案
既然是悬案,那肯定就是没有破的案子,在我心中就是日本的“福岛便池藏尸案”。该悬案在很多排行榜中,都列入了“日本十大悬案”之一,引发了各路侦探爱好者的广泛讨论,最终也未能得到答案。案件大致如下:1️⃣发现受害人案件发生在1989年,当时福岛市的一名,下班后是住在学校的教工公寓内的。到了晚上,她去公共厕所准备方便的时候,在便池中看到了一个男人的鞋,然后好奇的她跑出去从外面坑道里看,发现有一个男人的脚在里面。吓得她惊慌而逃,尖叫声引来了学校里的其他人。当大家壮着胆子,看清楚里面真的是一个男人的脚时,意识到可能发生了命案,于是报了警。就这样,“福岛便池藏尸案”浮出了水面,进入人们视线。但是,警察连夜赶到后,第一时间就是勘察现场,在拍摄了些取证照片后,就开始将该名男受害者往外拉出来。可是,便池的尺寸特别小,一大帮人怎么啦也拉不出来。最后,求助于当地的消防部门,利用重型机械把整个便池都拆解了,才将男受害者从里面拉了出来。经过法医判断,该名男受害者已经去世3天,给出的死亡原因为:长时间身体卷曲,曹成胸腔,以及长时间的受冻等多种原因。2️⃣分析受害经过后来,警察也根据当时受害者的被发现时的姿势,绘制出了一张图纸,进行分析:就是如上的姿势,当时图片爆出后,人们纷纷议论纷纷,再加上是在女厕所发现的,所以最开始警方猜测说,该男性受害者是个狂,自己怕入女厕所,最后又出不来被活活冻死和憋死了。这样的说法,让受害者的亲人很难接受,而也有不同的人开始怀疑这种说法。因为当时受害人被发现时,一只鞋是在厕所便池中,另一只鞋则在距离案发地点有一段距离的河床上被发现。更蹊跷的是,当时受害者的车子就停在学校院子里,连发动机都还没有熄灭。而一般人只有在下车快速办理某件事,会很快返回的情况下才会不熄灭车子的发动机。一个狂,肯定希望周围安静,怎么可能让自己的车子发动机就那样开动者。后来,这件案件传遍了日本全国,所有的人都开始分析案件。人们从受害人身高170cm,而那个便池的管道直径只有36cm,怎么分析都是很难进入,即使进入也需借助外力,靠自身很难进去。且发现时受害者,蜷曲的身体,逛着身体抱着衣服的姿势也是很不寻常。3️⃣成为悬案虽然,之后陆续有人提供一些线索,例如该名发现受害者的男友和受害者是认识的,关系还不错。该在案发前不久,因为遭到骚扰还报过警。还有人猜测是跟当时的村里的选举有关,在受害人的帮助下,村长顺利竞选成功,可能引来了别人的抱负。等等,各种消息真假难辨,警方也是很头大。最终,因为受害者家属提供证明,该男性受害者为人老实和善且并没有经历,警方的证据一时间也不能以案件定论,所以最后就按悬案处理,暂时搁置了。
的管控措施中,出现闯关的、不听劝戒、动粗的人会怎么处理
我来回答,遇到这种情况,也是极个别的,以劝诫为主,真正不行的话,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公安干预,毕竟我们是法制社会,对极个别行为恶劣,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